7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院揭露开庭审理内蒙古自治区工信厅原二级巡视员刘玉瀛纳贿、纳贿一案。
据兴安盟中院官方微信大众号发布的庭审音讯,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兴安盟分院指控:2000年至2015年,被告人刘玉瀛在担任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结算中心主任、方案财务部部长、总会计师、副总经理、总经济师、华宸信任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时间间,使用职务上的便当,为有关个人和单位在物资收购和出售、货款结算、职务提升等方面供给协助,不合法收受别人资产折合人民币合计6067.17万元,应当以纳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起,2009年至2015年期间,被告人刘玉瀛为了拉近联系、获取作业调整和感谢苏某对作业调整方面供给的协助,屡次送予苏某现金,合计人民币500万元,应当以纳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此番受审的刘玉瀛是于2020年10月通报被查,2021年4月被双开。
出生于1965年7月的刘玉瀛曾长时间在包钢集团公司作业,于2004年12月任包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1月履新华宸信任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2017年10月起,刘玉瀛先后担任内蒙古自治区派驻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自治区审计厅党组成员,自治区工信厅二级巡视员等职,直至落马。
汹涌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刘玉瀛2009年至2015年期间纳贿500万元人民币的目标苏某即时任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苏和。
苏和出生于1955年4月,曾任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委常委、昆都仑区委书记,锡林郭勒盟盟委副书记、行署常务副盟长,自治区经贸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等职,于2003年7月任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2005年3月任自治区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
也正是在苏和掌握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期间,刘玉瀛7年内向其纳贿500万元人民币,也在苏和转赴内蒙古自治区人大任职前夕收成“报答”——由包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一跃而升为华宸信任有限责任公司“一把手”。
2014年12月,苏和获任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并于次年4月卸职自治区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职务。2018年5月,时年63岁的苏和到龄退休。
2020年10月27日,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接连发布四条省管干部落马音讯,其间便包含退休已有两年的苏和。此刻间隔刘玉瀛通报被查,刚刚过去了10天。
2021年7月,通辽市检察院依法对苏和涉嫌纳贿、使用影响力纳贿案,向通辽市中院提起公诉。
通辽市检察院申述指控:被告人苏和使用担任包头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包头市委常委,包头市昆都仑区委书记,锡林郭勒盟委副书记、行署常务副盟长,内蒙古自治区经济贸易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工作室主任,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便当,为别人获取利益,或使用自己职权或许位置构成的便当条件,经过其他国家作业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别人获取不正当利益,讨取、不合法收受别人资产,数额特别巨大;在退休后使用原职权或许位置构成的便当条件,经过其他国家作业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别人获取不正当利益,不合法收受别人资产,数额较大,依法应当以纳贿罪、使用影响力纳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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